莆田市湄洲岛 

投资指南

  湄洲岛享受国家进出口优惠政策

 —、建设度假区基础设施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础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产品税(增值税)。

    二、 度假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出口旅游产品而进口自用建筑材料、生产经营设备和办工用品,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三、度假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出口旅游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包装物料。海关按保税货物加工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度假区内境外企业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和三资企业的外方常驻人员进口的安家物品和自用交通工具,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征进口税。

  福建省人民政府赋予湄洲岛的十条优惠政策   

一、放宽对境外人员进出岛的管理

    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及海外侨胞取道海路从台湾或境外其他地区直接来岛。进行朝拜、旅游和洽谈经贸业务。在岛上短期停留的。只需凭有效护照或个人身份证明。办理简便入境登记手续:如需延长逗留时间.可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在岛上有投资企业的境外人员。还可申办多次出入境签证.

  二、放宽行政审批手续及内销比例

    岛上利用台资,侨资、外资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项目.其生产建设和经营销售等条件不需要国家和省综合平衡的,均由莆田市自行审批  湄洲岛全境除享受经济开放区的优惠政策外。经批准可放宽内销比例。

  三、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成片开发

    在服从湄妙门湾和湄洲岛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湄洲岛的国有土地(含滩涂水面和山地)使用权可以有偿出让给台商、侨商、外商。进行成片开发。并按土地用途分别规定使用期限

    四、设立相应机构提供货源,进行对台贸易

    批准湄洲岛成立经营进口业务的外贸公司。在湄洲岛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口岸。 允许省内外企业在岛上设立机构。提供对台贸易货源。由湄发公司代理进行对台贸易。

    五、适当放宽湄洲岛进口商品的管理

    允许除毒品、武器之外的外国商品。在岛上指定的地方和在海关监管下。进行分解、储存、分类、加工、改装、加贴标签和兴国内外商品混合后复运出口海关对这些商品按转口贸易存入保税仓库的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不受配额和许可证限制。简化进出手续

     六、搞活金融,进一步放宽外汇管理

    国家各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可在岛上设立 机构。开展各项金融业务允许港澳中银集团,台湾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在湄洲岛设立分支机构.按照放宽、灵活的原则。适当放宽业务范围。

    七、鼓励兴办各种旅游项目和生产性项目,享有优惠

    鼓励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在岛上举办各种旅游项目和生产性项目,享受莆田市政府自行制定实施的优惠政策

    八.设立管理委员会。吸收港澳台人士参加

设立湄洲岛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莆田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相当于莆田市的某些管理权限。还可以吸收台湾或港澳地区一些知名人士作为顾问。参加旅游经济区有关咨询和经济管理工作。

九、允许发行股票、债券等筹集资金

    湄洲岛开发资金,要以利用台资、侨资、外资为主,允许以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形式进行筹集。

   十、建立健全人口管理

    岛上涉及国家统一管理的海关、港务、卫生检疫、邮电、通讯等口岸联检机构的工作,目前先由上级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派出人员办理业务,由湄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协调管理:必要时建立内地人员进出岛通行证管理制度。

 

 版权所有:莆田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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